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记者 张发平)近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 《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实施以来,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发挥低保政策的兜底作用。截至3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有42528户6194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873.57万元。
据马鞍山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文军解介绍,新《办法》提出,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同时,新《办法》提出对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城市低保的,可给予2个月的渐退期。
新《办法》将低保保障的重度残疾人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展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新《办法》规定,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救助增发,并根据依靠供养对象的不同分情况施保;新《办法》明确,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按照“单人户”申请低保,对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补差金额按照低收入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计发,并实行分类救助增发。
新《办法》规定,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抚、扶)养人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大型农机具、船舶且价格在10万元(含)以上(以购置税发票计税金额为准)的作为不得获得低保的条件,10万元以下的可以申请低保;新《办法》规定,对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抚、扶)养人新购住房的,要求各地应重新计算家庭赡(抚、扶)养能力,不能简单作为申请低保的限定条款;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对象首次就业,第一年所取得的收入,第二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作为就业成本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