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李林 记者 雷强)“在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将调整受案范围,把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罪 犯的刑罚执行变更类案件,统归少年法庭办理,实行“3+1”模式。”3月22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仪式,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兵表示:“通过少年法庭 审判切实强化‘全面保护’,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民事、行政权益保护,严格依法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变更案件的审查。”
据张兵介绍,安徽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2018-2020年,全省法院共生 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3230人,其中,犯罪年龄在14-16周岁270人、16-18周岁2960人,分别占8.36%、91.64%。 在宣告刑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4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3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7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72人、拘役125人,宣告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340人,免予刑事处罚 41人。可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89.1%,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1.49%。省高院主要领导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经常性听取相关情况汇报,三年来就有关工作作出批示近20次;基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出部署,强调要确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也按照省高院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中有1个中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审合一”;近五分之一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机构,或加挂少年法庭牌子;其他法院均明确具体内设部门或合议庭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各级法院均设立了专业合议庭或审判团队, 挑选精通审判业务、热心未审事业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同时,注重女法官配备,据统计全省法院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有200余人,女法官人数近一半。
同时,对判处五年以下刑罚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档案,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 ,为其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全省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超过40%。2019年5月,省高院联合省检察 院出台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酌情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校集体宿舍实施强奸,或者对不满12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精神智障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同时,审慎适用非监禁刑。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大力推进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建设工作,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少年法庭,一体化开展案件审理、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3+1”综合审判改革,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变更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通过少年法庭审判切实强化“全面保护”,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民事、行政权益保护,严格依法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罪犯的刑罚执行变更案件的审查。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把家事审判的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少年法庭改革中,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定,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