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宁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卷烟案。宁国市烟草局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福、朱某、杨某茗、毛某茗、李某敏、蓝某恒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仍为他人提供仓储、分包、运输,被告人高某红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销售伪劣卷烟,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谢某国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因疫情防控,本案运用“线上+线下”模式审理,在押人员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提至视频提讯室,通过科技法庭系统远程参与法庭公开庭审。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黄优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