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7月27日上午,宿州市举行《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余向东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文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实、副市长马杰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各方面职责等内容;第二章倡导与规范,提出了倡导的三个方面文明行为,规定了十一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第三章促进与保障,规定公共政策制定、教育基地和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供给、相关基础设施保障和部门保障职责等;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三类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五章附则,规定施行日期。
据介绍,《条例》突出道德的引领作用,总结凝练社会主义道德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等有关要求,特别是在第九条详细规定了需要广泛倡导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的文明行为。《条例》还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内容。针对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现象,总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分行业的职业行为准则要求,对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等各类文明行为规范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强化了文明行为保障措施。为了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载体建设落到实处,规定了各种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建设要求,并对停车设施、过街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厕所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配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赵琳在讲话中指出,《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和实施,立足于高站位,着眼于管长远,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重要成果,为依法推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赵琳强调,要坚持精准高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各级媒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责任主体要对照《条例》明确的职责细化任务、严格执法,迅速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强化监督,全面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研究、正确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我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余向东强调,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要全力抓好《条例》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地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条例》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制订实施计划,压紧责任链条,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动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推动《条例》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据了解,《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2020年7月1日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禹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