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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建“文化地标”现象 早该叫停了

2020-10-12 11:05:53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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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理滥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标”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将高度超过10米或宽度超过30米的大型雕塑作为城市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10月11日《现代快报》)

实际上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都出现过这样的大型“文化地标”,在引发争议和质疑以后,有些刚刚建好就拆除了,有些则还没建好成了烂尾工程,背后造成的巨大的资源浪费,让公众倍感心疼。比如广东肇庆北岭将军山关公雕像,建成刚满一年即被拆除;广西柳州一座据称投资7000万元建设的“国内最高的人物铜像”柳宗元铜像未建成即被拆除,引发网民热议。

建了再拆,不如完全不建。要遏制地方滥建“文化地标”的现象,在笔者看来首先必须做好三点:第一,不管是政府投资建设,还是企业投资建设,建设之前一定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一定要严格按照合法的流程和手续,包括用地、环评、科学的规划和设计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理应征求有关历史、文化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充分考虑“文化地标”与当地城市地位、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等等是否契合;第二,“文化地标”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征求和听取公众的意见,而不能由政府或企业自己说了算;第三,对于存在问题的“文化地标”项目,要建立事后问责制度,不管是涉及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以问责促警示。

实际上,上面提到的建好即拆或半路夭折的“文化地标”项目,普遍存在违法用地、没有履行规划审批手续、没有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但却一路绿灯。而这些涉嫌多处违法违规的“文化地标”,即便最终被拆除,也没见有单位和个人被调查和追责。对此,相关部门也需予以重视,严查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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