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黄山市召开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黄山市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峰出席发布会并向社会各界介绍了相关情况。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目标标准,实施精准方略,强化工作机制,推动减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脱贫攻坚战胜利在望。
一、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市15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6年出列68个,2017年出列85个),9.2万人实现稳定脱贫,2020年69户193人(已完成退出程序)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建档立卡时7.9%下降至零。
2、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11937元,比2015年底人均3153元增长了2.79倍。特别是从收入构成来看,务工就业和产业经营收入比重得到提升。其中,贫困人口就业率(就业贫困人口占贫困人口总数的比例)稳步提高。从2016年的2.13万人、就业率36%,提高到2020年10月底3.49万人、就业率59%。贫困人口人均产业收入由2016年底的881元提高到2019年底的2103元。
3、双基建设进一步加快。加强脱贫地区生产发展和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黄山市农村薄弱环节下力气,做到了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五年来,累计投资2.7亿元,完成贫困村道路项目217个、517.9公里。投入1.46亿元,建成饮水安全项目点317处,解决2.02万名贫困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全面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全市实现义务教育零辍学,基本医疗实行“351”“180”,因病致贫返贫得到遏制,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在易地搬迁方面,全市累计投入1.27亿元完成贫困户790户2322人(其中歙县758户2233人、休宁县20户69人、徽州区12户20人)的搬迁任务,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总体目标。
4、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十大工程较快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积极融入网络经济,建成区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7家,物流配送中心7家,乡村服务网点669个,实现了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在黄山市行政村的全覆盖。农产品网络销售从2016年的6亿元上升到2019年的18亿元,年均实现40%以上增长。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大幅增长,全市153个贫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村均由2016年的9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9.2万元,预计2020年村均可达到21万元。
5、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在脱贫攻坚战中,全市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本领明显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市有扶贫任务的634个村共派驻扶贫工作队员1791人,其中153个贫困村共派有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323人,实现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扶贫工作队派驻全覆盖。这些工作队特别是青年干部了解了基层,做群众工作本领进一步增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洪灾中,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同时,一大批干部在扶贫一线快速成长,有469名扶贫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二、下一步工作谋划和安排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谋划做好后扶贫有关工作,根据上级安排,脱贫攻坚战后将设立政策过渡期。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针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强化监测和帮扶措施,防止新贫和返贫。二是对延续的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公益性岗位、教育资助、小额信贷扶持、到户产业政策支持和工作队派驻等相关政策,加以落实、推进。三是提升乡村基层组织基层治理能力,提高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四是在产业扶贫项目上继续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引导项目,扶持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及新型经营主体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健全对相对贫困人口帮扶的长效机制。精准确定相对贫困人口标准,明确相对贫困帮扶工作对象。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根据中央和省顶层设计,结合黄山市实际,在资金投入、帮扶措施、帮扶力量上下功夫,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地。
3、全面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二十个字”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脱贫攻坚完成后仍需巩固拓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美丽乡村打造、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有机嵌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做好规划衔接、体系衔接、政策衔接、力量衔接,推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