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房产 > 正文

合肥市将加大对房产中介等日常监管

2020-08-25 11:43:18 来源:   编辑:刘珍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近日,合肥市房产部门召开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中表示,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合肥市住房租赁平台将迎来升级,对房产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力度也将加大。

会议中要求,对合肥市本年度新改建3万套租赁住房房源任务,4个城区分别新改建3000套,3个开发区分别新改建6000套。各区可以通过集中新建、开发企业竞自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用地新建、非住宅改建、装修升级闲置毛坯房等形式筹集。对全市5万套盘活存量房源任务,4个城区将分别筹集不少于10000套,3个开发区将分别筹集不少于4000套。

近期,合肥市对已上线运行的住房租赁平台进行了功能完善和升级优化的方案论证,即将公开招标开工建设。预计升级后的住房租赁平台使用范围和工作效能将大幅度提升,对推广房源核验码、掌握租赁房源实时数据、住房租赁供需情况将起到重要作用,有望提升市民的住房租赁体验和各级部门对租赁住房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日前合肥市出台的《关于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市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材料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且两年内无征收计划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对此,本次会议中要求,在确保改建项目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尽可能做到应改尽改。

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合肥市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将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及其经营的门店、管理人员和经营动态的日常监管,对有“租金贷”、“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疑似“跑路”迹象的住房租赁企业重点关注,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稳定。

记者 唐朝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