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12月22日下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中院召开。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该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公布了3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淮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今年12月2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25件,审结25件;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82件,审结81件。
全市法院坚持扫黑打伞同步推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措施,共排查出黑恶线索372条,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8件14人。黑财清底进展顺利,创新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强力打财断血,共执行到位6012.09万元,执行到位率90.16%,其中,3月底前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80.77%,全省排名第3,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94.82%,全省排名第4,9月底前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88.11%,全省排名第4。
据了解,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部署执法办案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省高院对该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市法院扫黑办共4人分别获得省级、市级表彰。
全市法院坚持法治原则,提升办案质效.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治原则,依法规范办理案件,严守法治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杜绝办案瑕疵,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切实将中央不拔高、不降格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全市法院严格遵守法定审限,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多点互联”与“线上审判”精准破解“开庭难”难题,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确保依法快速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全市法院聚力“黑财清底”,全面执行攻坚。坚持深挖根治,组织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中院与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建立黑恶财产政府托管机制,共上交房产、土地、财物等价值1634.94万元,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向全省推介。在市委协调下会同公安、检察、财政、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合清查追缴机制,开展重点案件黑财溯源“回头看”。截止2020年12月21日,全市法院涉黑案件判决涉及财产3537.41万元,执行到位金额3301.2万元;涉恶案件判决涉及财产3130.8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710.89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
全市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助力行业整治。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行业问题,积极助力行业领域推进集中整治,发出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司法建议,帮助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堵塞漏洞,提出司法建议95件。有效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实现“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全市法院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决胜氛围。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方式,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等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的宣传工作。共印发了39期专项斗争简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网站发布580余篇报道信息,法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1300余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近29000余份,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得到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营造了良好氛围。
另外,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公布了三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被告人刁书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
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以刁书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68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以刁书怀等人为首,由王某祥、刘某付、孙某印等人参与的犯罪团伙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控制了淮南某实业公司煤炭及煤炭副产品的销售市场,非法垄断基本形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为获取高额利润,该犯罪组织不断吸收和招纳组织成员,使组织不断发展扩充。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分工明确,分别从事现场交易、财务、监督、护场等事宜,形成了服从安排,对为组织作出贡献和表现积极的成员予以奖励,对不服从组织管理的成员开除、取消股份等规矩。为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该犯罪组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八十余起,并殴打、威胁、腐蚀、拉拢该实业公司工作人员,逐步形成必须从该犯罪组织加价购买煤炭及煤炭副产品的规矩,如不通过该犯罪组织而直接到该实业公司购买,或无法正常运输,或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甚至被故意伤害,在谢一矿及其周边地区造成恶劣影响,对其他从事煤炭及煤炭副产品的经营者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害其他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他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刁书怀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及被告人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经淮南中院二审,依法维持了谢家集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被告人孙兆兵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经凤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被告人孙兆兵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文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正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兆雪、孙兆苗、孙兆根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四年三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处罚金。
被告人石秀宽等13人涉黑案。
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26万元,执行到位金额57.3万元,因未查控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六清”行动开展以来,本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成立“黑财清底”行动组,一案一专班,由院领导领衔专项行动,对本案全面开展“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财产线索,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 查控到石秀宽名下已办理网络备案但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两套房产以及石秀宽转移登记到其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本院依法对上述三套房产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对首次未处置成交的苹果一体机重新启动拍卖,目前该案执行到位金额226万元。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