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执行一直是是保障公平正义得以最终实现的重要一环。12月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承办人李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不懈努力下,远在新疆的被执行人徐某青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13万元。
被执行人徐某青自2019年8月27日起因资金周转陆续向申请执行人邓某静借款20余万元,但借款到期后仅偿还了部分借款,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居中调解,双方于2020年5月27日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本金115970元,如未按期偿还借款,则需按照月利率1%支付利息。但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却未能按时还款,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向往常一样,先与被执行人进行了联系,但多次拨打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考虑到被执行人在新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有可能是作息时间不同或信号不好。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转为发彩信和短信的方式将执行文书传送到被执行人手机,并告知其晚上、周末也可联系,应尽快履行,以免被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徐某青第二天下午便向承办法官回拨了电话。但其在电话里说:自己现在在新疆干点小工程,7月份新疆正好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侵扰,7月18日乌鲁木齐还进入了‘战时’状态,导致工程款要不到,工人们都等着发工资,这段时间是真没有钱还,请求法院暂时不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经核查,被执行人确实在新疆干工程,目前正在收尾要账最后阶段。承办人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在未采取后续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始终与被执行人保持联系、及时跟进、督促履行,最终该案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下得以执行完毕。
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称自己对法院执行不仅毫无怨言,而且还在被执行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执行的温度和公平公正的对待。而这才是执行该有样子,真正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田家庵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一直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善意文明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强调要在日常执行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
李林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