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6月18日上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了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公安机关、值班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听证会现场,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做了全面介绍和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菊身患重病,时常疼痛难忍,听他人说用罂粟煮水喝可以止疼。2020年春节前后的一天,庞某菊从路边拾到罂粟种子,随后将种子种植在自家房屋附近。 2020年5月初,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至庞某菊家查获861株罂粟,随后公安机关将全部罂粟予以清除销毁。庞某菊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鉴于庞某菊系初犯,偶犯,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故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从犯罪情节、适用法律、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致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庞某菊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且疾病缠身,为止疼才种植的罂粟,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从缓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大通区检察院已针对4起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人士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既是规范行使检察裁量权的重要体现,又是落实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今后,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案件公开听证审查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毕如悦 赵以农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