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日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4名执行干警赴马鞍山市和县西凉山码头,完成一起船舶交付执行案件。由于涉案船舶变现难度大,执行法官始终坚持不懈,将该船舶终以343.5万元拍卖成交,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3月2日,陈某与淮南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5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刘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以其名下芜湖顺风918号船舶为陈某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承诺自愿与陈某承担共同借款责任。
2014年2月28日,因陈某、刘某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三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陈某已偿还本金50万元,展期金额为300万元,期限自2014年3月2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止。然而,借款展期期限已届满多时,两人仍不按约偿还借款本息。银行提起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银行向大通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刘某的“芜湖顺风918”船舶,委托进行拍卖后,为保障买受人尽快将船舶投入到复工复产使用中,执行法官在最短时间内解除了船舶抵押、查封手续,协助买受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穆伟珍 姚丽 王芳 陈慧珺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