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自今年6月1日以来,合肥市肥西县城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拖离。
10月29日,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青年路段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在青年路与人民路交口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在提醒后仍无人主动纠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的电动车依法拖离暂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九条,交警部门对当事人汪某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城管局将当事人汪某被暂扣的电动车归还,并提醒以后按照规定停放。
即日起,肥西县城管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并拒绝整改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始终保持非机动车乱停放的严管严整力度,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武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