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根据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有关要求,7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浒与社会建设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相关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肥东包公镇、丰盛爱心养老公寓、古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青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地,就该局在基层社区开展《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县人大部分常委和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参加。
在检查中,李明浒等全体执法检查人员在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条例》学习宣传情况;公共服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提供助餐助浴、医疗护理、关怀访视、日间照料、健康档案和高龄特殊服务等;社区服务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基本信息档案,管理维护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建立基层老年人互助组织,定期走访探视等;社会化服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制定标准、购买服务、政策扶持、市场监管和信息网络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新建、老旧住宅小区服务用房配建、调剂情况,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食堂、农村养老互助点等适老化建设改造等;服务人才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职业化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等级评定制度、专业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等六个层面。并就取得的实际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做好司法解释工作,加快落实基本信息档案,管理维护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市场监管和信息网络,加大新建、老旧住宅小区服务用房配建、调剂等适老化建设改造,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全面拓展职能培训,更好地满足全县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在随后召开的研讨会上,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和工作要求,分别进行对《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情况报告,并就落实问题整改为导向,深层次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周海欧 高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