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肥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和信息化手段,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需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手硬”。
不出门立案 线上“诉服”显身手
“您好,您今天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已审核通过,等缴费成功后我们会把受理案件通知书邮寄给您,请注意查收。”2月5日,肥西县法院立案庭干警胡慧娟完成了该院春节以来第一件网上立案。
当日早晨,肥西县上派镇王某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向肥西法院提交了一份网上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看到王某提交的申请后,迅速着手审查王某上传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电子资料。审核通过后,为进一步提醒原告王某按期缴纳诉讼费用,胡慧娟又主动致电向其详细告知了立案进展及后续缴费程序。
自2月3日以来,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减少人员聚集,依法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益,肥西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开启了形式多样的线上诉讼服务模式,充分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平台优势,进一步增强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不断提高立案审核率,缩短等待时间,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疫情防控期间只能宅在家,我尝试着按照法院发布的立案操作步骤提交申请,没想到法官会打电话耐心指导,还这么快就立案了,真心为肥西法院点赞!”当事人王某接到电话后不禁感慨道。
在2月1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安徽省高院通报全省审核立案数排名前十的法院,肥西法院赫然位列其中。截至2月23日,肥西法院网上立案49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127次。
不见面庭审 “居家应诉”新模式
2月19日下午,肥西法院民一庭法官陆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运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合并开庭审理了两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脑远程视频接入的方式,分别陈述诉求及答辩意见,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第六审判庭内,电子显示屏画面清晰,现场语音清亮,系统运行流畅,庭审各环节有序进行,仅用时一个小时。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件未能当庭调解,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远程视频庭审非常方便,既做到了疫情防护,又不耽误我们的案件审理,是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原告代理人说道。
“我刚刚已经综合你们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意见拟定了一个调解协议,大家核对一下是否有异议?”特邀调解员董勇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远程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完成了一份经过双方线上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当事人就该调解协议第一时间在调解平台发起了在线司法确认,并将在近期收到法院制作的司法确认文书。案件圆满结案,整个流程仅用去了不到三天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肥西法院第一时间启动云间网上系统,充分运用在线法院进行远程视频庭审,实现了各方不见面、庭审“走云端”。法官借助互联网进行案件调解和审理,有效地解决了矛盾、化解了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月23日,肥西法院已利用“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微信视频等方式,开庭审理15件(其中利用互联网审理10件),庭前调解46件。
不接触执行 便捷高效解民忧
疫情防控期间,停工停产使很多民营企业面临巨大挑战,甚至出现经营困难。对此,肥西法院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
“喂,李法官,我是合肥某包装公司。我们的三个执行案件,有两个已经支付完毕,法官能不能帮我们先把账户解封,剩下的款项我们尽快还。”2月12日上午,执行干警李显鑫接到被执行人合肥某包装公司电话,该公司称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困难,如果账户不能解封,企业将无法按时复工生产。考虑案件履行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取得其同意后于当天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郑法官您好,我的案件被执行人的房产查封马上就要到期了,但是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我不方便出门,希望能尽快办理房产的续封。”2月12日,眼看查封期限即将过期,申请人非常着急地联系了执行法官郑莉莉。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肥西县不动产中心暂时关闭了柜台业务办理。为此,肥西法院执行局与肥西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通过电话会商,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到该中心办理查封房产、土地手续的,建立专门微信工作群,群里提交查封材料即由专人办理。执行法官们充分运用“互联网+执行”的方式,第一时间回应当事人诉求,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确保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月3日以来,共执结案件14件,开展网上查控19件,执行到位金额4556840元。(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