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2月24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次我市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意见》,提出12条举措,从4个方面支持我市涉农企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夏伦平介绍,为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对蔬菜生产规模在20亩及以上的大户,在疫情期间稳定生产、保障供应的给予2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按每套3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持有父母代(含)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存栏1万套以上的养殖场(户),按每套1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养殖场(户)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稳价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菜篮子”重点供应生产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在周谷堆市场设立本地自产菜专销区,组织本市蔬菜入场销售,疫情期间交易量达到1万吨以上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疫情期间涉农企业在电商平台产生的促销宣传、快递运费给予20%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年屠宰能力超过1000吨的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以及规模以上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用电费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夏伦平介绍,在涉农企业服务方面,除了对农业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省级及省级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农业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级财政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50%贴息。
在稳定农企业就业方面,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涉农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涉农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此外,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涉农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涉农企业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根据省级有关规定实施减征或延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