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男子彭某某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还咬伤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近日,亳州市谯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0日22时08分许,被告人彭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药都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魏武大道交叉口东约100米处时,与任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彭某某驾车离开。当晚23时许,在亳州经济开发区药都路铁路桥东100米处路边,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民警张某某等人在依法执行公务,被告人彭某某暴力阻碍张某某等人依法执行公务,将张某某手指咬伤。经毫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经安徽东升司法鉴定所鉴定,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5.73毫克/100毫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又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应予并罚。彭某某被抓获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认定为坦白,可予以从轻处罚。(郑文慧 韩冷 市场星报 谢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