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颍上县委原书记熊德超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熊德超利用担任阜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人在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31.492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熊德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熊德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熊德超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熊德超简历
熊德超,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安徽阜南县人,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1984年11月至1991年6月,历任阜南县郜台乡民政助理员、曹集区团委副书记、安岗乡乡长;
1991年6月至1997年4月,历任阜南县安岗乡党委书记、郜台乡党委书记、中岗镇党委书记;
1997年4月至2004年12月,历任阜南县财贸办公室主任、县长助理、副县长;
2004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阜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8月至2009年5月,任阜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任颍上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任颍上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任颍上县委书记、县长;
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颍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颍上县委书记;
2017年2月至今,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颍上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