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葛斌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殷硕景、蒋涛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勤、刘学康、刘耘、黄伟龙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卜寿丰、朱仲平、朱莉萍、刘群、李军、杨雪云、高广成、高见、曹婕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廖永结、李亚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刘云、游建芳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强、柏运震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坤、黄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