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恢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导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提升站位、明晰任务,根据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务复工复产十三项措施》。
措施聚焦“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工作要求,解除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交通管控措施,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消除公路梗阻、打通物流通道、畅通运输链条,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运转。
措施要求加强防疫运输保障,畅通抗疫应急、民生保障物资运输“生命通道”“应急通道”“绿色通道”,必要时实施警车带道、接力带道,确保物流运输全程“零障碍”。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确保抗疫应急、民生保障等物资在城市内顺利转运、配送。
为积极服务复工复产,措施要求交管部门主动掌握返岗复工人员包车、专车出行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原则,配合做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联程运输等活动,全力保障农民工返岗复工、企业复产。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对涉农民工、涉生产资料和产品运输等车辆提供通行优先保障服务。加强重点企业、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周边交通秩序维护,确保企业人员、物资进出安全畅通。
目前,疫情形势向好,但防控不能放松。措施要求全省交管部门严格落实由鄂入皖武汉(湖北)籍人员车辆“两查一测”机制,无异常立即放行,有异常的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处置。六安、安庆两市要主动与湖北省相邻地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输出。
与此同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清除道路隐患和交通障碍,对暂未清除或清楚不彻底的,要增加警示提示标志,报告当地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科学研判恶劣天气影响范围,提升视频巡逻频次、加大警车巡逻密度,强化路面秩序疏导管控,做好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警保联动,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简化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理赔程序。对复工复产车辆以及运送抗疫应急、民生保障物资的货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无人员受伤、车能动且商业保险齐全的情况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依法适用快处程序。
疫情低风险地区全部恢复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服务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满分审验教育等交管业务。疫情中风险地区优先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协调恢复机动车检验业务,适时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审验教育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参加满分审验现场教育等交管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检验可能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可能导致驾驶证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对已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为方便广大群众,全省交管部门全面落实26项交管业务“网上办”,提高网办效率,规范网办服务,确保当日审核、快速办结、及时邮寄。对复工复产企业预约申请批量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的,结合实际提供“上门办”,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对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复工复产人员和民生物资的车辆,加大“容缺办”范围和力度,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