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把握新形势,践行新使命,圆满完成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重大政治任务,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落实中提升。
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3.4万件,同比上升11%,17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11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23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长江铜陵段‘10·12’‘1·26’环境污染系列案”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入选新中国70年安徽典范人物,“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取得新进展。
深化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534人
2019年,我省检察机关从重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534人,同比上升63.54%;起诉5254人,同比上升90.22%。集中优势兵力,实行一体化办案,分11批次挂牌督办42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制定提前介入指导意见,坚持快捕快诉,高效惩处涉黑涉恶犯罪。
坚持“铁案”标准,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件,依法不认定为黑恶性质犯罪187件,改变定性认定为黑恶性质犯罪100件。三级检察长带头办理大要案203件,省检察院领导包案督办蚌埠“刘氏兄弟”等11起重大复杂案件,一批长期危害地方、欺压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依法严惩。
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推进看守所、监狱等“第二战场”线索摸排,挖出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557条,起诉“保护伞”犯罪68人。坚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办案重要内容,提出处理涉案财物意见600条,发出检察建议133份,监督处置涉黑涉恶资产19.53亿元。
服务民营经济,强化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畅通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助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建立三级检察院与工商联日常沟通工作机制,走访工商联212次,走进企业1254家,举行座谈180次,问需解难,精准施策,打造主动服务新格局。与沪苏浙检察机关会签《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统一跨区域办案标准和协同服务机制。
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正当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602人,办理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1703人,积极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共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不批捕473人、不起诉24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普通刑事犯罪4.05、3.3个百分点。
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坚持“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及时受理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针对少数案件久拖不决、疑案从挂等现象,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清理“挂案”34件,营造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的司法环境。
保障五大发展 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行动
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犯罪842人,同比上升41.28%;起诉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犯罪136人。
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行动,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紧盯固废倾倒、非法采砂、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56人,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254件。
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2人;依托司法救助,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386人,发放救助金600万元。围绕和谐乡村建设,开展坑农害农大扫除,依法办理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68件,起诉侵占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利益犯罪255件,以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薪5900余万元。
与团省委签订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扎紧织密权益保障“防护网”。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561人,起诉1981人。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66人,附条件不起诉294人,尽可能减少羁押、监禁带来的“标签效应”“交叉感染”。
加强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759件,监督撤案911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909人、漏诉1709人、侦查活动违法1228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452件,法院审结33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03件。
加强执行监督,实行监狱检察“派驻+巡回”模式,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906人,同比上升32.09%;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17人,监督收监执行301人。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243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24件,核查金额2.79亿元。
发挥反腐职能作用。加强与监委沟通配合,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办法,积极发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作用,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88人,同比上升73.78%,已起诉658人,依法办理茆庆国、葛家德、钱斌等18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查办37人,位居全国前列。
一年提起4
以长江、淮河、巢湖环境保护为突破,以保障食药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加强监管。坚持把诉前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用最少的司法投入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95件,98.5%得到采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耕地、湿地、林地等1.26万亩,督促清除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11.59万吨,督促收回国有财产3538.63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45亿元。
一年来,提起公益诉讼418件,法院审结269件,支持起诉意见215件,调解撤诉54件。长江安徽段“1·29”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13名被告单位和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追偿生态修复资金615万元。铜陵市检察机关诉蔡某倾倒固体废物案等5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支持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宣城、安庆等地就侵占扬子鳄、江豚栖息地行为,提起公益诉讼8件。
群众来信做到1
扎实推进信访机制改革,稳步开展“温暖控申”品牌创建,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将心比心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收到8046件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3个月内结果答复90.7%,点滴努力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许。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1万人,占全部刑事案件审结数的31.99%;所办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占82.68%,达到了认罪服判、节约司法资源的法律效果。
以“智慧皖检”建设为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活力。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持续深化智能语音与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建设,移动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启动市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探索研发全省公益诉讼智慧信息网,阜阳、淮北、六安等地建立智慧公益诉讼网络平台,运用“随手拍”等小程序,初步实现案件线索网上抓取、智能推送。
选聘7
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主动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对反馈意见建立“1+4”整改模式,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整改实效。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王尔发案、陈冬案为镜鉴,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专项整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
注重素能提升,夯实履职根基。强化复合型干部培养,选派16名干警到省高院、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学习锻炼,积极组织长三角检察系统干部交流培训。加大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力度,全年组织脱产参训3600余人次。注重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借助“外脑”,补齐能力不足短板,选聘71名专家、学者组成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三级检察院邀请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案件分析、公开听证70余人次。
今年要做哪些事?
——以更高站位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检察制度优势。
——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担当检察职责使命。
——以更大力度建设平安安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更硬作风强化履职自觉,增强法律监督效能。
——以更高标准建设检察队伍,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记者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