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严格落实省、市医保部门疫情期间政策,及时印发了《抗击新冠疫情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费》政策问答手册,相关部门上门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和参保职工权益,切实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为参保企业减轻医保缴费压力。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包含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职工医疗(不含生育保险)单位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旌德县减征期限为5个月(2月-6月)。
无法按时参保缴费可延期办理。参保人员及参保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资金压力,对因疫情影响缴费人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继续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向医疗保险经办机购提出申请并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内免受滞纳金。
郭鸿雁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