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合肥市包河法院利用远程庭审技术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方某犯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月9日,方某向贺某谎称自己有大量N95和一次性口罩可以出售但需预先收取定金,急需口罩的贺某便向方某转账了3万元钱,双方约定次日凌晨1点在高速收费站交货。贺某在高速口未能等到前来送口罩的方某,便微信找方某询问缘由。不料,凌晨2点,方某将贺某拉进了黑名单切断了联系。此时,贺某惊觉受骗!
包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方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虚构销售疫情防控物品以实施诈骗犯罪,应酌情从严惩处。被告人方某曾实施强奸犯罪被判处刑罚,此次又犯诈骗罪,应酌情从严惩处。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已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等案件的具体情况,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依照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上级法院及我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优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担任审判员,依法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此案。2月20日收案,次日便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审理并宣判,从收案到宣判仅仅23个小时,切实实现从严从快审理,对潜在的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陈玉晗 丁雷 市场星报 掌中安徽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