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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在凤阳法院当庭宣判(图)

2020-02-14 17:42:08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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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并当庭宣判。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滁州市审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本次庭审采用网络庭审方式,做到防控疫情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中国庭审公开网、“凤阳法院”官方微博、“凤阳法院”抖音号同步视频图文直播。

2月4日11时许,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居民史某某不配合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执勤点毁坏办公物品,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3日下午向凤阳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由刑庭、政治处、法警队、办公室等多部门参加的案件审理协调会,要求依法快审快判。主审法官浦春莲及时阅卷,了解案情,结合被告人史某某认罪认罚的情节,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及时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没有提出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凤阳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疫情期间,凤阳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快审快判,仅用一天时间,对史某某殴打辱骂疫情防控人员案件予以审结,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引用抖音短视频接入庭审现场,司法宣传更亲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官说法:被告人史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并殴打防疫工作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措施,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全国人民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疫情防控这个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对于疫情防控时期出现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等各类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充分发挥刑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抗击疫情的战役取得全面胜利。(祈福广西)

编辑: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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