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乡镇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在道路路口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劝阻过往人员、车辆,宣讲实行“居家隔离”,减少车辆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可是,在霍邱竟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月2日17时许,霍邱县临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不配合防疫工作,在疫情防控卡点闹事。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依法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经查,当日下午,在临水镇临水村侯郢路口(通往河南省固始县)疫情防控卡点,王某某驾驶白色轿车准备过卡点,工作人员要求其下车登记,王某某拒不执行,且无端指责工作人员,后下车将设卡的铁门和板凳踢倒。经询问,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很后悔,愿意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被行政处罚。
2月3日下午,临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不配合防疫工作,在疫情防控卡点不听劝返。民警赶到现场,该男子已驾车远去。
17时许,该男子驾车再次途经卡点,被民警依法传唤。经查,当日16时许,魏某某驾驶车辆准备到范桥镇取快递途经临水镇冯临路李楼村境内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对魏某某进行劝返,并向魏某某再三说明情况、解释原因。魏某某不听劝返,工作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护栏拉开,魏某某驾车驶离卡点。在接受民警询问中,魏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魏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被行政处罚。
市场星报、掌中安徽、安徽财经网记者 李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