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不便上门服务 执行为民彰显人性关怀
“谢谢你们啊,太谢谢了!”瘫痪在床的申请人雷某连声说道。2019年5月22日上午,宁国市法院执行局两名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雷某家中,为其办理案件执行款76万元的发放手续。
三年前的一场交通意外,导致雷某一级伤残,全身仅有肩部以上能够活动。肇事方是一辆水泥罐车,虽有保险公司承保,但保险的申报过程却是困难重重。一审后,由于伤残程度再次鉴定、保险公司不服上诉等因素,雷某等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雷某申请执行。宁国市法院高度重视,当即决定不能让雷某再等下去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2019年5月22日上午,执行立案的第三天,考虑到雷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特事特办主动前往雷某住处,以现场办公的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做好执行材料签字等准备工作。在耐心地给雷某说明案件执行款的组成及汇入其账户的具体金额76万元,确认其没有疑问后,执行干警又马上赶回执行局,联系涉事保险公司负责人。说明相关情况后,保险公司于当天中午下班前将全部执行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为下一步的执行款发放争取了时间。
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耐心沟通、快速执行,这不仅是宁国市法院现阶段执行工作成效显著的体现,更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益保障的人性关怀。接下来,宁国市法院将本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继续做好本案后续执行款发放工作。
严倩如 汪伟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