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财断源”!宣州法院“亮剑扫赖”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5月14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刑进行强制执行。
2018年3月19日,宣州法院对该起强迫交易罪案件进行宣判,阮某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案件生效后,阮某拒不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涉案的被执行人阮某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但未发现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监禁刑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阮某,并多次上门寻找阮某未果,阮某只缴纳了2000元罚金后,一直躲避执行。5月14日早上7时许,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阮某所在地芜湖市南陵县,开展强制执行。刚刚回家的阮某与已等候在其家门口的执行干警撞个正着,执行干警向阮某亮明身份,并释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但阮某仍坚称自己没有钱。执行干警向阮某出示了搜查令,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搜查中,执行干警共查获现金4000元,阮某极不情愿地把钱交给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对阮某进行训诫,告诫其勿存侥幸心理,要尽快履行剩余执行义务。阮某承诺5月16日来法院缴纳余下的罚金。
通过此次执行,不仅有效捍卫了司法尊严,也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决心和力量。接下来,宣州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李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