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房女占 强制腾空
近日,旌德法院执行局顺利完成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占有的房屋的强制腾空,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坐落于旌德县版书镇南关村一座老房屋系申请人梁某与其丈夫张某所有,张某去世后,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梁某所有。被执行人张某某为梁某之女,其在有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依然占有该案涉房屋,梁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张某某却失联了。
该院多次到案涉房屋调查,询问周边邻居、居委会相关情况。经了解,张某某虽占有该房屋,但其行踪不定,房屋内杂物较多,若强制腾空可能造成被执行人财物丢失,对执行将会产生不利影响。法院遂将被执行人张某某纳入限制高消费,逼其现身。果不其然,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感受到生活不便后,主动来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搬离该房屋。
为将该案件快速执结,使申请人能够及时修缮房屋,3月27日,旌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强制腾空的执行措施,在双方当事人到场认可后,该案顺利执结。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