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300万元被逮捕
2019年3月7日,男子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300万元泾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警方查明,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泾县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他人在泾县、合肥等地成立江苏某订单公司办事处,打着该公司的名义,采取举办讲座、组织外出考察、发放宣传材料、组建微信群等方式,大肆鼓蛊惑该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32%-48%,诱骗他人通过该公司的线上平台进行投资,共发展500余人参与集资,累计非法吸收资金达8300万元。
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获悉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为逃避打击,悄然潜逃。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2019年1月29日,泾县警发现王某某在芜湖市的蛛丝马迹,遂雷霆出动,一举将王某某抓捕归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3月7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汪丽敏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