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实践创新,把推进林长制作为贯彻“两山”理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举,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内在要求,以党政负责制为核心,聚焦林业保护发展,勇于探索,林长制改革进一步推深做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9.46%,林业总产值达628.7亿元,获得全国“2018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
宣城市林业局局长李光明告诉记者,改革是林长制工作取得成效的前提。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林长制改革不断推深做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该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林长2053名,落实护林员5527名,制定乡镇工作方案100个、村级方案610个,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他说,目前全市共制定出台林长会议制度10项、信息公开制度7项、工作督查制度13项、其他制度24项。市级在抓好去年我市制定的林长制改革6项制度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制定出台了“1+1+2+2+3”文件。即一个主体文件: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4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个考核办法:《宣城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两个工作清单:《2018年宣城市林长制改革重点工作清单》《宣城市市级林长2018年工作清单》;两个配套制度:《宣城市四级林长设置和责任区域划分办法》《宣城市各级林长职责清单》;三个工作方案:《宣城市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宣城市林业科技专家服务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方案》《宣城市警长服务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方案》。同时,各县市区积极谋划,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手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办法》等制度。林长制改革制度保障更加扎实,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标。
为发挥市级林长示范引领、部门协同推进作用,市级林长及林长责任单位开展巡查、调研50余次,指导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资源保护,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发展,打造生态保护样板点、森林旅游观光点、产业发展示范点、林农致富新亮点。各县市区结合当地资源特点,分类施策,科学设置林长,聚焦“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结合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示范片建设,因地制宜的打造示范样板100多处,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宣城市制定了《林长制考核办法》,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林长制信息通报、定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市林长办印发林长制情况通报发4期、工作提示单7期,各县市区加大了林长开展巡林的督查,有力的促进了工作开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积极主动、客观发布信息报道,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实施林长制、保护森林生态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公示牌1260个,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标明林长职责、电话和森林概况、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省级媒体先后到该市采访报道,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显著提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