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网民T18731842305反映:尊敬的市住建委领导,本人之前向你委反应六安市太古光华城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和欺骗行为,你委建议带上相关证据和材料到建设大厦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理,于是本人多次前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2018年2月去的时候把情况向该处领导反应,但是该处工作人员C某某在没有弄清我所反应的问题情况下,态度非常恶劣,言语粗暴,当时有录音为证!作为监管处的领导,态度真是让人无语!这样的素质能为人民服务吗?2018年7月我又到市房地产监管处,这次他们把开发商约到了建设大厦,开发商当着监管处的面,承认他们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有过错行为,但是对于市住建委给我回复的退房和赔偿却置之不理!市房地产监管处领导C某某以监管处只有监管权没有处罚权和执行权,不管不问!身为主管部门,你们主管的到底是什么?你们应该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试问在开发商承认过错,我也有证据的情况下,作为主管部门的市房地产监管处,以没有处罚权而不作为,没有参与调解,只让业主和开发商自己协商!难道监管处只是摆设式和走个形式吗?一定要让我们弱势群众遇到问题都去法院起诉吗?如果真是这样政府设立房地产监管处的意义何在?
望市住建委给于回复,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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