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www ahcaijing com)日前,六安一开发商在小区楼栋之间公共区域内设立了独立的电动车停车棚,被业主质疑为占用了公用绿化面积且违背了小区人车分流的承诺。对此,官方回复称,该项目增建电动车停车棚是按照五部门《通告》要求,既没有侵害公共利益也没有不当得利,还方便了居民交通出行,消除了安全隐患,且是应一些业主的要求而建的好事。
惹争议的车棚
质疑:电动车棚侵害公共利益
连日来,有六安市民反映安徽万兴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壹号院擅自增加电动车停车棚问题。
有业主在当地政府网站发帖称,万兴·壹号院销售员曾承诺小区实施人车分流。可是,临近交房(12月31日)却发现开发商在小区内占用原规划绿地位置修建电瓶车棚,这不仅违背了人车分流的承诺,也占用了绿化地带。
11月4日上午,市场星报、掌中安徽、安徽财经网记者来到壹号院项目现场,看到小区内工人们正在进行景观园林施工。顺着小区道路循环一周,记者看到了分别位于18#楼与19#楼之间、20#楼与21楼之间和23#楼后地下停车场入口的三个电动车停车棚。据现场工人介绍,三个停车棚总占用好几百平方米绿地面积。
回应:小区绿化等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了电动车停车棚,是不是占用绿地面积和违背了当初承诺的人车分流呢?
在该小区,记者找到了现场负责人曾海凡。他告诉记者,万兴·壹号院总占地面积为60739.6平方米,原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不低于35%。
“实际上本小区绿化面积为25642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2.2%。”曾海凡说,现增设三个非机动车停车棚占地722平方米后,绿化面积为24920平方米,绿化率仍达到41.0%,完全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不低于35%绿化率。
“园林景观当前属于栽培期,肯定和效果图有区别。”曾海凡解释说,如果和效果图完全一致,则需要两年时间成长 。
对于业主质疑人车分流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人车分流是指机动车与行人的分流,小区地面不允许有机动车出现,并不是禁止非机动车进入。"
“根据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当初设计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在楼房架空层已被禁止; 为了严格贯彻《通告》精神, 同时为了业主在雨雪天气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实际问题, 特出资建设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设施的停车棚。”曾海凡说,公司投资了50多万元增建非机动车棚,既方便了居民交通出行,又消除了电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充电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规划设计院的证明
官方:没有侵害公共利益
对于业主的质疑,记者采访了六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局。
该规划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关注到了网上有市民反映万兴·壹号院增建非机动车棚一些问题。
“该小区增建的非机动车棚属于构筑物,不需要报规划部门审批。 ”该负责人说,今年7月份,住建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告》第三条要求,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充电设施。
“经过规划部门调查,万兴·壹号院增建非机动车停车棚是应一些业主要求, 且没有侵害业主的公共利益(小区绿化面积远远超过设计最低35%)。”该负责人说,开发商不仅没有不当得利,反而为了业主的电动车有序停放和方便出行,杜绝了消防安全隐患(之前规划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一旦充电起火就会影响一栋楼的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业主反映地下停车位租赁问题,该项目总经理耿女士解释说,该项目地下停车位根据业主自身需求及自愿原则,由业主选择租赁期限;为了惠利于本项目居民,公司推出一次性办理租赁期限20年的业主,到期后将免费继续享受与住房同时间段的车位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