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讯 试乘试驾可不能在马路上“撒野”。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境内一位汽车销售公司员工,开着一辆SUV在阳光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口原地转圈、多次突然变道,将马路当作展示车技的地方
3月15日,客户张女士购车时想要试乘试驾,随后,六安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某军驾驶公司的福特翼虎牌SUV,在金安区阳光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口进行试驾,试驾过程中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而在一旁的客户张女士,现场拍摄了张某军在马路上试驾的视频,并将其上传到抖音,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当地交警部门得知该信息后,多部门联动,联系到了交通违法当事人。
3月18日上午,当事人张某军在接到交警部门传唤后,于当天下午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当张某军得知他的驾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十分后悔,对办案交警的批评教育表示诚恳接受,并表示今后要做一名文明驾驶人。
鉴于张某军在试驾过程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态度诚恳,办案交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张某军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交警提醒,试乘试驾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六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