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2月19日,传统的元宵节。淮南市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节日期间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人们欢度在元宵佳节快乐的气氛中。16时许,正在省道203线124KM+300M处执勤的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队长赵刚等,发现一辆行驶的皖DW891X小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在对驾驶人检查时交警们闻到车内有酒气飘出,于是对驾驶人魏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魏某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71、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经过交警们询问,驾驶人魏某某认为今天是元宵节,交警们应该不上路,就是上路管的也松。怀着这种侥幸心理,魏某某明知中午喝酒后却大胆驾车上路了,令他没有想到被路面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随后,三中队依法对饮酒驾驶皖DW891X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暂扣,驾驶人魏某某将受到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车辆被扣和即将被处罚的魏某某无不后悔地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俺是记住了。
岳敬平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