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2019年1月28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某采取司法拘留之际,尹某某因害怕拘留,主动与吴某某等4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促4起案件执结。
2012年,吴某某等4名申请人与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自己位于田家庵区舜耕中路某大厦公寓房屋出租给该公司,租期十年。开始几年,该公司每月按时向4名申请人支付租金,后来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甚至到最后不支付租金。无奈,4名申请人将该公司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该公司仍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1月28日,承办法官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某,尹某某找各种借口不履行款项。4名申请人认为马上快过年了,况且涉案款项较小,总共才7.8万余元,要求被执行人当日给钱,尹某某未同意,4名申请人遂申请对尹某某采取司法拘留。见状,尹某某害怕在拘留所里过年,提出愿意和解,但表示其资金紧张,不能偿还全部款项,愿意先给6万元,剩余1.8万元三月份给,4名申请人表示同意。
刘娅 杨森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