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比特币、区块链及数字货币等概念在网上盛行以来,各种“山寨币”也轮番进入公众视野。它们多是以“数字货币”、“虚拟货币”、“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之实,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正在进行时。
2017年12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对打着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型互联网金融欺诈行为发出风险警示。
记者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省各级人民银行积极组织开展虚拟货币宣传和网络监测工作,发现并处理了数起典型案件,有效打击了虚拟货币欺诈活动。
如何辨别“虚拟货币”骗局?
据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包装高级的虚拟货币欺诈犯罪,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在封闭场所组织开展神秘的宣讲活动;二是多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资金交易;三是传销特征明显,层层返利、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屡见不鲜;四是以“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时髦词汇”蹭热点,具体的投资标的名称多为“某某币”,并许以高利诱惑;五是投资后取现困难,或在非法聚集大量资金后跑路“玩消失”。
广而告之,郑重声明。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向广大社会公众郑重提示: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二是市面上各类“数字货币”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极有可能涉及传销、非法集资和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三是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或者他人、机构和企业参与虚拟货币诈骗活动,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四是呼吁公众选择正规可靠的投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观。请广大公众应提高警惕,理性谨慎投资,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