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公众关注的“未休年假赔3倍工资”,意见明确,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 据中新社
记者12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公众关注的“未休年假赔3倍工资”,意见明确,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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