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评价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10种情形的企业,都将“一票否决”。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及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或者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10种情形的,都将“一票否决”。凡是符合“一票否决”规定情形之一的,直接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凡是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的,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评先创优时,将予以积极支持。
凡是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的,责令企业每季度向环保部门书面报告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凡是被评为不良企业的,责令企业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计划,按月报送整改进度,列入重点督察对象,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并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