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自2019年7月1日起,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02元。
据了解,民政部门将启动低保提标复核工作,对目前在册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重新核定获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并按新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
同时,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在获得低保金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增发相应补助金。(记者 祁琳)
2日,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自2019年7月1日起,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02元。
据了解,民政部门将启动低保提标复核工作,对目前在册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重新核定获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并按新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
同时,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在获得低保金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增发相应补助金。(记者 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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