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为“狗咬狗”而对簿公堂的稀奇事。 2019年2月22日下午3点50分,家住滁州市乌衣镇碧桂园小区的纪某像往常一样牵着自己的小型爱犬出门遛弯,突然身后窜出一只大型卡斯罗犬咬着纪某小狗的头部,强行将小狗叼走。惊慌失措的纪某赶紧叫来小区物业保安,几分钟后,大狗主人张某赶到现场才将大狗赶走救下小狗,张某随即陪同纪某一起将小狗送往南京动物医院治疗,并支付了2000元。纪某十分疼爱自己的宠物,认为爱犬伤势过重,随后又多次前往南京看病治疗,包括第一次治疗在内共花费12590元,但张某拒绝继续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因此被纪某告上法庭。开庭时,张某认为纪某对其爱犬的治疗属于过度治疗,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为了各自的宠物,双方各持己见,坚决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 陶虎 薛文涛 记者 胡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