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5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徽将加强中小企业促进领域的互动合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与职业院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等。
根据《条例》,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条例》在税收、信贷方面给予我省中小企业更大的便利,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条例》规定,税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缓征、减征、免征中小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制定解决中小企业精准化贷款问题的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产品,建立银行信贷保险和税收联动机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支持中小企业运用跨境电商等现代贸易方式,拓宽经营渠道、开辟海外实市场,有利于实现开放发展。《条例》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运用跨境电商等贸易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海外仓储和海外运营中心。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