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零用贷”、“空放”的借贷方式,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牟利,依仗组织势力运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反复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芜湖市以姜某某为首的28人“套路贷”涉黑组织日前落网。经审判,主犯姜某某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记者 王玮伟
利用“零用贷”实施诈骗
2017年7月,姜某某等三人与王某多次共同商量,由王某向三人介绍小贷公司利用“零用贷”、“空放”的借贷方式,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牟利。同年7月底,姜某某等三人共同出资成立“等你金融”小额贷款公司,8月8日正式开业,公司组织内部职责明晰,人员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
自2017年7月27日至案发,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放贷被害人347人,放贷名义资金累计799.3万元,现已获利累计3995670元,其中含服务费1732307元,还款期间利息1823559元,提前结清获利380303元,勒索违约金获利59500元。
在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过程中,该组织还依仗组织势力运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反复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以索债为名将被害人带至公司、浴场等地非法拘禁犯罪21起,以双倍借款额和逾期费为名义,暴力或语言相威胁,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31起,以上门喷漆、堵索眼等滋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方式寻衅滋事22起,聚众斗殴3起,引发暴力性犯罪案件持续攀升。
案件主犯一审获刑20年
“套路贷”系新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没有侦办“套路贷”案件经验,侦查取证难度大。1·15“套路贷”专案立案后,镜湖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工作,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预热”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案组会议和公检联系会议,就案件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固定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为案件快速、准确办理,有力指控“套路贷”犯罪,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11月19日至22日,姜某某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8日,该案一审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姜某某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和没收财产、罚金刑,并对案件的所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淮南“砂霸”恶势力集体受审
星报讯(余占胜 刘银昌 记者 吴传贤) 4月28日,由淮南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传高等23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行贿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由潘集区人民法院借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大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该院首次公开审理的涉淮河流域淮南段最大的一起非法采砂“砂霸”恶势力案件。
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被告人达23人,其中有4人曾因犯罪被打击过;刑附民公益诉讼案涉案的被告达24人,诉讼标的达1200余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以来,被告人汪传高对内依靠分股的形式笼络人心,发展其家族成员,对外依靠裙带关系笼络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汪传高为首要分子,汪传东、汪乐乐、汪念、刘沈伟、孔德伍、陆启超、黄海、刘志新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在淮河流域淮南段非法采砂为主要手段,在短时间内迅速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采取行贿手段拉拢、腐蚀陈明等相关管理单位公职人员,通过其通风报信来逃避查处。该集团私挖滥采淮河河砂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淮河流域淮南段部分河岸塌陷、河道损坏等严重后果,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淮河沿岸生态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相关新闻:
安徽开展“铁拳出击”集中行动
首日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942人
星报讯(皖公宣 记者 徐越蔷)4月26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出击”集中行动动员会在合肥召开。
行动当日,全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尽锐出战、强势发力,对85起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收网,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942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245万元,查扣涉案车辆28辆,收缴枪支5支、子弹690发、管制刀具9把,有力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掀新高潮。
根据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铁拳出击”集中行动自4月下旬起至8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