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实施,标志着合肥经开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启新征程。
《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要求,提出合肥经开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总目标;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实施办法》明确合肥经开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层级,要将区级财政收支、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各项支出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二是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系统。三是构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推动上级转移支付、产业扶持政策、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
《实施办法》明确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强化约束机制。明确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实施办法》强调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开发区绩效考评和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作为部门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制度,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实施办法》还制定了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22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单位,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韩超 刘飞 张静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