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讯 因工作心情不顺,合肥一男子竟将路边的共享电动车点燃,10月23日,记者获悉,一时的冲动给他带来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
10月18日深夜1时,合肥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一处草坪着火。天乐中队赶到时,发现居然是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着火,火势很快就被扑灭。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电动车“自燃”,谁知凌晨两点又出现了新情况。某共享电动车公司打电话报警称,公司的一辆电动车行至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处时突然离线了,到现场才发现被烧了,怀疑被人为放火。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展开了调查,调取了道路监控。发现一男子有放火嫌疑,随后将此案移交给辖区高新派出所。经调查,20岁小伙王某当天因为工作不顺心,心情很差,想烧点东西,回家途中刚好看到这辆电动车,便用打火机引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
市场星报 掌中安徽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