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及时有效解决新城区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时效性、兜住民生底线,合肥市蜀山区出台了《关于在镇(街)开发区建立“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为“救急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的12个镇、街、开发区下拨了“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36万元,专门用于突发性、紧迫性、救急难救助。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蜀山区建立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备用金拨付流程、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做出了规定,扩大了救助范围、细化了救助类别和对象、制定了科学救助标准。
相关负责人透露,蜀山区率先启动“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救急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的12个镇、街、开发区下拨了“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36万元,专门用于突发性、紧迫性、救急难救助。今后12个镇、街、开发区受理审批后可直接从“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中予以救助。小额“救急难”救助申请对象向所在镇、街、开发区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填写《救急难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收入证明、家庭重大支出、困难情况相关证明等材料,经镇、街、开发区审核,3个工作日内由乡镇审批
发放,并按季度报区级民政局备案。特殊紧急情况下,乡镇可先行给予救助,并自救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规 定补齐审核审批材料。
据悉,“救急难”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方便受助困难群众,简化了工作程序,缩短救助时间, 充分发挥“ 救急难”临时救助的民生兜底作用。
王英 丽丽 亚萍 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