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24H > 正文

"高速"不达速 仍按原价收 合肥律师来告状

2019-07-29 15:29:20 来源:   编辑:王玮伟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前,安徽省合肥消费者吴飞向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一纸诉状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诉称途经合安高速时,有一段达不到高速公路的标准,仍然收取了他75元的过路费,因此诉请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退还这笔过路费。

吴飞诉称,今年7月14日19时,他驾车从合安高速安庆收费站驶入高速,当日21时许从合肥金寨路道口驶离高速,缴纳了75元道路通行费。

当他驶入高速后,发现从马堰互通立交(合肥市庐江县境内)至方兴大道互通立交(合肥市境内)高速路段处于道路施工状态,全线限速8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甚至限速60或40公里/小时,且该路段中未设置服务区,原本存在的丰乐服务区也暂时封闭。另因道路隔离挡光欠缺,导致晚间行车时对面车道远光灯直视对他的驾驶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吴飞认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就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但是上述所提服务没有达到标准,致使他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享受到120公里/小时的驾驶速度,在近51公里的道路中无法加油及休息,且因晚间行车对面车道来车的远光灯直视造成心理负担,没有正常的高速公路服务体验。

因此,吴飞诉求,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退还其道路通行费75元。

记者获悉,7月24日,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已受理此案。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王玮伟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