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http://www.ahcaijing.com)讯 今天,记者获悉,为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省司法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出部署。
《意见》确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便捷高效4项基本原则,提出了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化解机制,实现小的矛盾不出村、大的矛盾不出乡、复杂矛盾不出县的总体工作目标。
为了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体系,加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组织建设。乡镇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配备5名以上调解人员,村(居)调解小组应有3名以上调解员。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满5年的人员,或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人员可以担任乡镇调解人员;村(居)“两委”干部,热心调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相关政策的村民,可以担任村(居)调解人员。主管部门将力争用3到5年时间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人员轮训一遍,建立一支群众信得过的调解员队伍。彭继友 市场星报 掌中安徽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