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http://www.ahcaijing.com)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2018年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各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三农”投入持续加大,在安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上取得实际成效。2018年前三季度,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45元,同期收入中首破万元大关,同比增长9.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中排名上升至第4位。
据统计,近两年,安徽农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2018年更是加速上行。增速起步快、趋势稳,位次稳步上移,一季度增长9.8%,居全国第6位;上半年增长9.6%,居全国第5位;前三季度增长9.6%,居全国第4位。前三季度,在中部六省中,我省农民收入增速和绝对量均位居第一,增速超过位列第二的江西0.4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2018年前三季度,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4091元、3677元、216元和2661元,同比分别增长9.8%、7.4%、28.9%和11%。虽然财产净收入增幅最大,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还在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三项收入的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9.4%、27.1%、28.3%,合计占比94.8%,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三驾马车”。
其中,工资性收入表现更为突出,拉动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长3.8%,贡献率最大。转移净收入也实现较快增长,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明显提高,是安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一大特色。
记者了解到,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城乡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2018年前三季度,安徽城乡收入倍差为2.41,比去年同期下降0.02,小于全国平均水平0.37,在中部六省中最小。
“工资性收入有较大增长,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成为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成为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新的增长点。”相关负责人分析,前三季度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迅速,人均实现1451元,同比增长11.5%。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迅猛发展,对居民服务行业也产生明显带动。。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乡村旅游接待量占全省旅游接待量58.5%,乡村旅游总收入占全省总旅游收入45%。农村电商发展势头良好,前8个月,全省实现农村产品网销额271亿元,增长45%以上。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