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 发出44张支付令 230万元已执行划扣
12月3日,申请人鲍某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感慨说道,“没想到法院办事这么有效率,15天就能帮我们要回欠款,支付令真方便……”11月8日,宣州区法院适用督促程序发出了首批44张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在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款230余万元。11月28日,该支付令已生效,案件款已执行划扣,后续将陆续发放。
被申请人宣城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欠鲍某等44名申请人230余万元工资款,一直未予支付。11月6日,鲍某等44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立案庭庭长刘跃军在了解情况后,认为鲍某等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向鲍某等人解释了支付令的适用条件和相比于诉讼程序的优劣之后,鲍某等44人选择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官经过对债务关系仔细摸排后,11月8日,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发出44张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支付鲍某等人欠款230余万元。
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宣州区法院坚持在便民利民上多做加法,在群众诉累上多做减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针对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适时适用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让群众享有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刘跃军 李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