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该市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宣城探索”,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更高品质的全国文明城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重在实施。市文明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专门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作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职能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效。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