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岁老人索要赡养费 执行法官亲自送到家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龙驱车前往宣城市北乡水阳镇某村,为101岁老人章某送去1930元赡养费。
章某共有五个子女,被执行人谷某系章某大儿子。1999年章某丈夫去世后,二儿子负责照料章某日常饮食起居,三儿子为其提供住所,四儿子经常过来探望,然而大儿子谷某尽管与母亲对门而住,却对其不闻不问,不愿意尽赡养义务。2017年2月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谷某与其他三个儿子一起承担起赡养义务,2017年4月4日经法院调解,五子女约定每人每月给付章某赡养费200元,章某撤回了起诉。然而谷某一次性支付了850元赡养费后,一直没有再支付赡养费。为此,章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谷某仍未履行应尽的义务。
2018年6月5日,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章某已过百岁,且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料,遂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优先执行。同时被执行人谷某也年过七旬,无稳定收入来源,且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百善孝为先,执行也要讲温情”,李龙表示。在执行法官一次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登门劝说后,被感召的谷某主动来到宣州区法院将1930元赡养费全部交清。为了让百岁老人安享晚年,执行法官冒雨及时将上述执行款交到章某手中。老人颤抖的双手在接到赡养费后,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
程洪 徐秋晗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